(一)教育研究成果保护的涵义
- 知识产权: 法律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对其知识创造成果所享有的某种专有权力
- 基础研究成果中的知识产权: 主要指论文所表达的科学原理、事实数据、结论以及科学假说等的发现权和著作权
- 应用研究成果中的知识产权: 主要指专利技术或论文所阐述的方法或工艺过程中的原理数据、结论等的著作权、专利权和技术秘密权等
(二)教育研究成果保护的作用
- 激励创造作用:调动教育研究者的积极性
- 保护投资作用: 成果投入单位或个人享有由此所产生的权益
- 促进研究创新: 杜绝重复和仿制
- 调节公共利益: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互为前提
案例: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ETS):TOEFL、GRE、GMAT 等多项考试起诉新东方:考试试题著作权 1
(三)教育研究成果保护的现状
- 教育研究成果保护意识淡薄:我国“863”计划实施 10 年,有教育成果 1200 多项,发表论文 2 万多篇,申请专利 240 多件
- 教育研究成果保护不规范:体系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知识产权专门机构
- 教育研究成果流失现象严重:未申请专利前就公开发表,科研人员的不正常流动造成泄密 2
(四)教育研究成果保护的策略
- 普及知识产权教育,提高教育研究成果保护意识: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利益、约束自己的行为
- 加强教育研究成果的管理,使保护落到实处:立题时规范化管理、完成后的程序化管理
- 淡化惟成果观念,强化专利意识:申请专利,然后可再进行成果鉴定
-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司法机关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
现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 《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
提示:职务成果(单位成果) vs 个人成果
Footno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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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新闻:“新东方”的官司及硬伤,三联生活周刊,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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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该套课程录制时间为 2014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