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的概念

1、日常生活中的理解:指教师的行为;指课堂中的教与学的活动;指书本知识的教与学的活动。

2、科学意义上的理解:

  • “所谓教学,乃是教师教、学生学的统一活动;在这个活动中,学生掌握一定的知识和技能,同时,身心获得一定的发展,形成一定的思想品德。”(王策三)
  • “教学就是指教的人指导学的人进行学习的活动。进一步说,指的是教和学相结合或相统一的活动。”(李秉德等)
  • 教学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共同活动。学生在教师有目的有计划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掌握系统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发展能力,增强体质,并形成一定的思想品德”。(《中国大百科全书 · 教育》)

3、 我国教学的基本特征:

  1. 强调“教学”是由教与学两种活动构成的统一活动(双边活动),而不仅仅是指教师单边的教的活动。
  2. 在“知识教学”的范围内界定教学。 “严格意义上的教学,其主要工作是传授和学习人类社会历史经验。”(王策三)
  3. 主要是在“课堂教学”的范围内讨论教学。教学论所讲的教学内容、方法、模式等主要是针对课堂教学而言的。现行教学论一般不涉及现场教学、实践教学以及通过各种活动所进行的教学

(二)教学的意义

教学在传承文化,促进青少年身心发展方面具有重要的功能: 1、教学是传播系统知识、促进学生发展的最有效的形式。个体发展虽然需要经验学习,但主要是通过学习人类积累的文化知识财富,并将其内化为自身身心素质而实现的。学习人类文化知识可以使个体发展超越个体经验的局限,从而达到人类已有的发展水平。 2、教学是进行全面发展教育、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途径。教学本身也是一种活动,它构成学生在学校的学习生活。学生在教学中所经历的各种活动,如听讲、讨论、实验、作业等,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基本途径 3、教学是学校教育的主要工作。学校教育在促进学生发展方面有多种活动形式,如教学、课外活动、校外活动、社会实践等。但是,教学是学校实现其育人目的中的最主要的活动,学校教育要以教学为主、为中心。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证明了这一点。

(三)教学的任务

1、掌握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这是教学的最基础性的任务。因为,教学促进学生各个方面的发展,都是通过基本知识与技能的学习过程、在基本知识和技能掌握的基础上实现的。

  • 何谓基础知识?是指一个学科中最核心、最具有迁移性的知识,如学科中的基本事实、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公式等构成的系统。
  • 何谓基本技能?主要是指认知技能。是指学生运用基本知识完成认知性任务或操作性任务所对应内部活动及外部活动的方式。如:语文中的听、说、读、写等技能。数学中的识数、计算、逻辑推理等。

2、发展体力、智力、能力、创造力等。教学不能停留在只是让学生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上,还要在这个基础上促进学生体力、智力、能力、创造力、实践能力、自主学习与发展能力等素质发展。

  • 教学是如何实现这个任务的呢?首先,教学所传授的知识与技能能为学生各方面的素质发展提供间接经验的指导和借鉴;其次,教学本身会组织各种活动,学生经历的活动过程能塑造人的素质。

3、培养正确的思想、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教学具有教育性(赫尔巴特)。首先,学科知识本身蕴藏着丰富的育人资源;其次,教学过程中教师的精神状态、工作过程、学生学习过程等均能影响学生思想、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发展。